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
114年優秀學生獎助金實施辦法
- 申請對象
1.護理科系就讀中學生(包含護理科1 ~ 5年級、護理系1 ~ 4年級)。
二、申請條件(符合其中任一項)
1.具護理師證照
2.當時申請之前一學年學業成績75分(含)以上、實習成績75分(含)以上、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(含)以上。
三、申請時間
114年03月01日至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
四、獎助名額與金額
1.補助名額:15名/年,申請獎助人數超過名額時,依成績高低優先獎助條件。
2.獎助金額:13萬元/年,最高65萬/5年。
五、申請方式
學生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醫院提出申請,檢附資料如下:
(1)申請表 (附件一) 。
(2)在學成績證明影本(前ㄧ學期)。
(3)自傳(含成長過程、求學經歷、在校表現及未來生涯規劃)。
六、審核方式:
1.學生向醫院提交申請檢附資料,由醫院護理部審核議定之。
2.獎助名單確認後由醫院寄送合約書一式2份,學生簽妥合約書後,一份學生自存,另一份連同身分證及存摺封面影本回寄醫院。
七、獎助金請款及發放
審核通過之名單,由醫院匯款至學生個人帳戶。
八、應盡義務
1.受補助學生應依補助年限簽訂並履行就業約(補助1年即就業1年,補助2年即就業2年,最高補助5年)。
2.接受獎助學金學生未如期畢業,或畢業後至隔年9月30日未考取護理師證書者,應償還未履行合約年限之獎助金,並接受醫院調整職務。
3.獎助學生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本院實習,並優先至本院參加最後一哩之臨床選習。畢業後,服務科別則依據本院護理部實際編制缺額單位分發。
4.受補助者服務滿一年,優先保留在職進修名額。
申請表下載:114年優秀學生獎助金實施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