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服務內容:個案及案家有生活輔具或居住環境無障礙設施改善需求,提供輔具及無障礙改善之補助
※ 收案標準: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現居雲林之65歲以上之長者,經長照中心照管專員評估符合後核定
※ 收案流程:
- 長照A單位協助計畫申請案家所需購買之輔具或無障礙環境改善項目
- 無障礙環境及特殊功能輔具(如附加功能輪椅、照顧床、氣墊床等),需由輔具中心人員評估核定公文,再依公文至合約廠商購買或進行無障礙環境改善
※ 評估時間:
- 輔具中心:週一至週五
- 北媽駐點:週四下午2點至4點,190診
※ 收費方式:依主管機關核定購買價格上限,長照一般戶自付30%、長照中低收自付10%、長照低收免部分負擔
※ 北港輔具中心電話:05-7827620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