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服務內容:居家物理、職能、語言治療
※ 收案標準: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現居雲林之65歲以上之長者,經長照中心照管專員評估符合後核定
※ 收案流程:長照A單位協助媒合專業服務單位
※ 收費方式:由A個管與照專共同評估可接受居家復健服務次數(一般戶)自付240元/次、中低自付75元/次,低收0元/次
※ 服務窗口:雲林縣長照中心
※ 服務電話:05-5352880